苏州公司注册优惠活动
欢迎来到苏州注册公司碧诚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!
咨询热线:15862372961  苏州注册公司 丨苏州记账报税

碧诚财税

碧诚注册苏州公司-专业高效-省时省力

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,如何所得税处理_8

浏览量:0 发表时间:2024-03-07 关键词:苏州代理记账公司: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,如何所得税处理?

[导读]: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,如何所得税处理?答: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(2008)159号)第二条规定,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...

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,如何所得税处理?


答:根据《财政部国jia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(2008)159号)第二条规定,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,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同时该文件第三条规定,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“先分后税”的原则。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(利润)。


因此,企业法人参与合伙企业出资的,即使合伙企业不实际分配所得,法人合伙人也应根据财税(2008)159号文件规定,将合伙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,并将此份额并入法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
碧诚财税苏州公司注册十年代理机构,在公司注册、代理记账、注销变更、许可证办理等有着良好的口碑,本公司承诺合作所有项目不成功全额退款,不会收取任何的隐形费用。

郑重申明: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如有违反,必将追究法律责任
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2-2024 苏州碧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   苏ICP备2020049064号    技术支持:日日升网络    网站地图